商品包装具有保护商品、引导消费、提高产品附加值等作用,但过度包装超出了包装的正常功能要求,表现为包装层数过多、包装空隙过大、包装成本过高、选材用料不当等。商品过度包装不仅增加了消费者负担,而且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也助长了奢靡的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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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GB/T 31268-2014《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通则》标准实施以来,在指导企业进行包装设计、 合理选择包装材料,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目前市场上部分商品包装还存在包装过度、不环保、不节约的现象。该标准实施至今已7年,部分内容已经不能适应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要求。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发挥标准在治理过度包装中的积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于日前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通则》(征求意见稿),并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与现行标准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该标准在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等方面做了一些技术调整。
修改了“适用范围”
原标准适用于“所有商品的包装”。考虑到商品过度包装现象主要存在于销售包装,因而将 适用范围与 GB 23350 保持一致,修改为适用于“商品的销售包装”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涉及到直接与产品接触的包装的概念,因而增加了“初始包装”的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包装材料”
增加了第5章“包装材料”,提出了包装材料的选取原则。明确了材料价值不应过高、材料应与内装物适宜匹配,避免防护过度和功能浪费的要求,从环境友好的角度提出了包装材料应减量、易于分离,优先选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鼓励选用环境友好型材料的原则,列举了部分常见的环境友好型材料,并在附录中给出了推荐使用的包装材料,代替了原附录 A。
增加了“包装层数”
增加了第7章“包装层数”,明确了包装层数的基本要求、确定原则和量化指标。“包装层数”是目前过度包装现象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本标准提出了“一般情况下商品包装层数不宜 超过3层(含初始包装)”的要求。增加“包装层数”的量化指标一方面能够对商品包装设计给予要求和指导,另一方面也与 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的限量要求相呼应。
更多改动见附件《编制说明》
对该标准进行修订,事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也对更好的指导和约束商品生产企业和包装企业合理设计、生产和使用包装,引导消费者不选购过度包装的商品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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