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通知》(黔医保发〔2023〕20号),进一步优化经办管理和就医服务,群众就医购药报销更便捷了。
以前
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以下简称“两病”)
就医时需选择1—3家
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备案
在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才能享受报销
直接结算范围仅为统筹区内
在贵州省内
因跨统筹区转移或新参保时
需重新认定待遇享受资格
2023年10月1日起
取消备案1—3家
定点医疗机构的限制
患者在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都能享受“两病”待遇
同时将“两病”医疗费用
直接结算范围
由统筹区内扩大到了全省
在贵州省内
已开通城乡居民“两病”
异地联网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
产生的与办理病种有关的医疗费用
可直接结算
在贵州省范围内实行待遇资格互认
已获得“两病”专项用药
保障待遇资格的人员
跨地区参保或转移时
不需另行认定资格
在新参保地也可继续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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