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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科学、真实、有效,促使企业按证排污、达标排污,及时做好监测数据信息公开工作,宣城市宣州区紧盯全年“双九十”考核目标任务,以“三量促三化”积极推动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争先进位。
做优存量,重点监管常态化督促。坚持“提醒式”执法,每周检查“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的数据上传情况,及时通知排污许可重点监管企业自发证之日起3个月内在全国系统平台完善相关信息,通过省平台系统发布自行监测方案,完成监测方案备案,实现监测数据联网,督促企业联网率完成率达到“双九十”考核目标,并对监测结果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放大增量,简化管理规范化推进。督促排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微信线上细致耐心地指导排污单位人员熟悉平台系统操作,及时解决平台系统填报问题,督促按照方案内容开展监测活动,及时在“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内录入监测数据,确保所有监测项目全涵盖、录入信息全匹配、上报数据全联网,提升平台系统有效填报率和发布率。
保证质量,帮扶指导多元化提升。定期开展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帮扶检查,把排污单位落实自行监测工作纳入日常监管范围,每周线上检查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开展情况,每季度以“双随机”形式开展一次现场监督检查,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早查处并督促排污单位进行整改。对工作进展缓慢的排污单位提报执法科室,形成监管合力;对拒不开展自行监测和发布自行监测信息的排污单位,下达书面责令整改通知,书面通知仍不改正或发现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查处。(徐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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