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有哪些?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效力会怎样?
时间:2023-06-16 15:04:44来源:法制法律网

法庭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有哪些?

法庭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即民法典,民法典规定的无效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格式条款和免责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效力会怎样?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的效力也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千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相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无效合同的债权不可以转让。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标签: 法庭认定 担保合同 合同无效 法律知识

最新
  • 法庭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有哪些?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效力会怎样?

    法庭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有哪些?法庭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即民法典,

  • 郑州金水区金冠美寓附近有幼儿园吗?

    郑州金水区金冠美寓附近有幼儿园吗?有的。1 艾德文国际幼儿园金水区杭

  • 三代不能结婚是哪三代 近亲结婚危害到第几代?

    想必现在有很多小伙伴对于三代不能结婚是哪三代是什么方面的知识都

  • Waist是哪个部位尺寸 Waist是什么意思?|全球简讯

    想必现在有很多小伙伴对于Waist是哪个部位尺寸是什么方面的知识都比

  • 热门:怎么判断肌腱损伤程度?肌腱损伤多久才能恢复?

    判断肌腱损伤的程度,主要根据临床症状、查体以及影像学的表现来判

  • 最好的股票论坛有哪些?怎么找股票交流群?-环球观点

    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解答关于最好的股票论坛有哪些?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

  • 天天亮点!河南仙佑加强供应链管理 提升膏药品牌竞争力

    近年来,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各种膏药产品市场需求不断增长。

  • 迅雷链接使用方法是什么? 手机迅雷分享链接的方法是什么?|环球时快讯

    迅雷链接使用方法是什么?1、打开迅雷app,进入首页界面后,点击左上

  • 全球快资讯:信用卡负债累累可以停息挂账吗?信用卡停息挂账好申请吗?

    信用卡负债累累可以停息挂账吗1、信用卡还不上可以申请停息挂账,可

  • 离职了工资要次月发这违法吗?离职工资要拖一个月发放合理吗?

    离职了工资要次月发这违法吗是违法的。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

  • 环球今热点:涨停板的股票第二天还能涨怎么判定?一字涨停板买入绝技?

    涨停板的股票第二天是否还能涨可以结合成交量指标来判断,若有成交

  • 热头条丨高频感应加热机原理是什么?高频感应加热机怎么安装?

    高频感应加热机原理是什么?高频感应加热机由高周波感应线圈内产生极

  • 环球热讯:广州企业停息挂账方式有哪些?挂账常见处理方式有哪些?

    广州企业停息挂账方式有哪些1、申请协商还款;2、接到YH电话,按照YH

  • 什么样的桶装水是合格的呢?辨别桶装水不合格的方法有哪些呢?

    什么样的桶装水是合格的呢?合格的桶装水:1 桶体透明、光滑、纯浅蓝色,质地均匀,无杂质;2 桶体凸起部

  • 什么是泡沫经济(泡沫经济的特征有哪些)

    什么是泡沫经济(泡沫经济的特征有哪些),一起来了解下吧。什么是泡沫经济?经济泡沫是一系列财产价格膨胀

  • 民事诉讼关于管辖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民事诉讼二审判决不服还能怎么办?

    民事诉讼关于管辖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级别管辖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

  • 旅游
    • 安全生产在身边 “安全科技之旅”活动在京举行

    • temp能不能交换顺序?temp文件夹可以删除吗?

    • 什么是踏空? 股票踏空是什么? 股票踏空能追涨吗?

    • 净现金流动比率计算公式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