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方式有哪些?
1、土地出让方式有挂牌、协议出让、招标和拍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并同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土地出让方式有哪些原则?
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活动,应当有计划地进行。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状况,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出让计划,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共同拟订拟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地块的用途、年限、出让方式、时间和其他条件等方案,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